诚爵国际欢迎您的访问,今天是

最新公告

紧急通知(关于香港发货渠道涨价通知) 2017年DHL承运带电池产品新规 2015.6.26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清关要求 阿联酋清关要求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4号(关于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〔出口退税专用〕的公告 ) 香港联邦新规 2014-2-11 对于内载物品名称申报不详的通知 2014年DHL UPS FedEx附加费调整通知 关于联邦渠道寄往欧盟国家货物清关资料要求的通知 2013.2.27

最新公告

  • 2017年DHL承运带电池产品新规

  • 发布日期【2017-1-3】
  • 尊敬的客户,您好! 接服务商通知,2017年1月1日起,DHL渠道寄运所有附带电池的货物将执行最新的操作规范,详情请查阅我司完整报价表附表《电池产 品基础要求》,《2017年DHL操作规范》,《香港DHL不接受电池的国家》。 1、PI967内置锂离子电池单票货件内电池芯不超过4个或电池不超过 2 块,如超过限制需提供 MSDS +电池标签; 2、PI970内置锂金属电池单票货件内电池芯不超过4个或电池不超过 2 块,如超过限制需提供 MSDS +电池标签; 3、以下情况可豁免贴锂电池标签:同一票件不超过两件包裹,而每件包裹内不超过4个电池芯或2个电池组,且电池安装在设备内; 4、如出口电子产品(不含电池),需要在运单和发票上注明“No Battery Inside” 5、MSDS是否合格以DHL审核为准,如审核不通过需重新提供; 6、PI967, PI970(内置电池)可使用 Pak 袋包装,但内部货件必须具有硬和有承托力特性的标准盒子做内包装, 并符合 PI967 的独立包 装检查要求, 单票包装件内电池芯超过 4 个或电池超过 2 块时,如使用 Pak 袋等双重包装时, 需内外都黏贴电池标签,并在外包装上 标明“OVERPACK”; 7、不接受寄运任何电池类型货件(国家地区更新为31个): 以上请各客户知悉并相互转告,确保所有随货资料符合相关规定。如果由于货物附有电池,而未作申报,或随货电池资料不符合要求 ,货物将被服务商截扣,并且强制要求发货人安排取回,由此产生的提货费,由发货人承担。我司交寄服务商前将不作逐一审核资料,如 果经查核未如实申报或资料错误等情况,将论以冲货、瞒报处理,按我司《风险杂费明细表》及退货相关规定收到费用,并保留相关法律 追索权。


  • 【返回上页】